“知荣明耻 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倡导者、践行者、示范者”倡议书

作者:  来源:  编辑:    时间:2006-03-31    浏览:

亲爱的同学们:

胡锦涛同志提出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概括精辟,具有鲜明的导向性,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结合,是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是青少年应该树立的价值观念,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作为新时期的大学生,我们应该争当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青年先锋。为此,校团委、校学生会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深刻认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八荣八耻”要求,全面领会其深刻内涵和丰富内容。“八荣八耻”是对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和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高度概括和系统总结,是新时期公民社会道德建设的新要求,从爱国情操、个人道德等方面明确了对当代大学生的价值观念的要求。我们要时刻谨记“八荣八耻”,以“八荣八耻”为标杆,规范自己的行为。

二、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做“八荣八耻”的宣传者和倡导者。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团结友善、勤俭自强、崇尚节约、明礼诚信,发扬艰苦奋斗和辛勤劳动的传统美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争做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新风的先锋队。

三、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身作则,做“八荣八耻”的实践者和示范者。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关心同学,身体力行,将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与日常学习、生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关心帮助身边的人结合起来。

四、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奋发向上,刻苦学习文化知识、用科学精神武装头脑。要善于学习、乐于实践、勤于思考、敢于创新,坚定理想信念,掌握过硬本领,树立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和成才观,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栋梁之才。

五、积极投身到和谐校园、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和节约型校园的建设中。时刻谨记“博学笃志 明德求真 守正出奇”的校训,牢固树立“知校 爱校 兴校 强校”的意识,以实际行动支持学校发展建设,为我校迎评创优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为建设高水平综合大学的目标而不懈努力!

作为新时期的大学生,我们应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时刻以“八荣八耻”要求自己,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为祖国的繁荣昌盛,为国家“十一五”规划的实现做出应有的贡献!

青岛大学团委

青岛大学学生会

青岛大学研究生会

200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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