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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赴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开展交流活动 共谱校地合作新篇章

作者:白嘉宁    来源:法学院      编辑:伍恒犁   日期:2025年12月04日 08:44   阅读:1

新闻网讯 12月2日上午,法学院党委书记李建新、院长蔡颖雯带队赴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盈科青岛所”)开展交流活动。双方就党建共建、人才培养、实务课程建设、校地合作等达成多项共识,举行系列合作签约与揭牌仪式。学院党委副书记庞在辛,副院长董桂武,青岛大学总法律顾问、法学院校友与社会合作办公室主任马卫东参加本次活动。



李建新介绍了法学院的发展历程、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体系及党建工作特色。他表示,青岛大学法学院始终以“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服务法治社会建设”为使命,在理论研究与实践教学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此次赴盈科青岛所交流,是学院推进校地合作、访企拓岗、推动教育教学与实务实践对接的具体举措,希望双方以此次合作为契机,构建长效合作机制,实现双方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创新发展。

盈科青岛所党总支书记黄永超介绍律所的基本情况、业务领域、党建工作成效,高度评价了青岛大学法学院在人才培养方面的突出成效。他表示,盈科青岛所一直高度重视与高校的合作,期待依托青大法学院雄厚的智力资源与充沛的人才储备,提升律所专业化服务水平,同时为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优质的实践平台和创新创业实践场景。

双方还围绕人才培养、课程建设、课题研究、党建融合等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为双方下一步深化合作、实现资源共享达成广泛共识。



蔡颖雯与盈科青岛所主任于靖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



庞在辛与黄永超代表双方签订党建共建协议。



李建新与黄永超共同为“党建共建单位”揭牌。



董桂武与于靖为“实习实训基地”揭牌。



庞在辛为盈科青岛所李铠、马长孝、李闻涛、刘浩龙、任奕律师颁发“青岛大学法学院创新创业导师”聘书。



马卫东为盈科青岛所郝兴利、伊廷科、高蓓、李崇、于连青、巩振腾律师颁发“青岛大学法学院实践导师”聘书。

此次法学院赴盈科青岛所交流合作,是学院拓展校企合作、整合社会资源、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实践。学院将通过共建实习基地、共享师资资源、共建实务课程等方式,努力提高法学人才培养质量,推动法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杨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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