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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书记胡金焱在《大众日报》刊发理论文章《合理运用财金杠杆 着力扩大国内需求》

作者:伍恒犁    来源:党委宣传部      编辑:伍恒犁   日期:2025年11月25日 15:18   阅读:1

新闻网讯 11月25日,《大众日报》理论周刊刊发我校党委书记胡金焱的理论研究文章《合理运用财金杠杆 着力扩大国内需求》。

文章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并部署三方面重点任务,要求把握好“拓展增量、提升效益、畅通循环”三个关键。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把扩大内需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就发挥好政府投资作用、保持投资合理增长作出系统安排和部署,为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激活经济增长内生动力指明了方向。

合理政府债务的积极意义

政府债务是政府信用的财政金融杠杆。增加政府投资、扩大国内需求离不开资金的支持,而合理的政府债务能够有效弥补财政资金缺口,为促投资、扩内需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保障。

一是政府债务始终是保障重大项目落地、补齐民生短板的重要支撑。实践表明,规范发行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债务工具,已成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资金来源,而且能有效带动上下游产业投资,形成“政府投资撬动社会投资”的乘数效应。

二是合理债务并不会增加杠杆率。债务资金投向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公益性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优质项目,能够通过项目收益覆盖债务成本,同时带动居民和企业部门资产负债表修复,推动宏观杠杆率结构优化。这种合理且优质的债务投向既能直接补齐民生短板、挖掘消费潜力,又能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培育新兴产业,为经济增长注入持久动力,从根本上增强债务偿还的内生能力,实现“有效投资—经济增长—债务偿还”的良性循环,本质上是杠杆的合理配置而非盲目扩张。

合理运用好财政金融杠杆

当前,我们应该在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等原则基础上,综合施策,合理运用好财政金融杠杆,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府债务,千方百计扩大政府投资资金来源,促进投资合理增长,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有效发挥财政金融的杠杆作用。近年来,受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因素影响,金融机构对部分融资平台进行融资收缩,导致部分融资平台贷款持续下降。个别地方为满足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要求,通过境外融资、非标融资等多种渠道进行高息融资,维持存量债务,进一步增加了政府债务负担。根据有关机构调查的数据,境外发债的票面利率在6.9%-8%之间,处于较高水平。对此,应该准确认识到“化债不等于化险,化险不等同于压降债务规模”,“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核心目标应落在“风险”而非单纯“债务”。如果以刚性清偿方式压降债务余额,短期看债务规模下降,但却同步削弱了地方政府依托债务形成的基建投资与发展经济的能力,由此触发的负向乘数效应反而会放大整体风险。因此,建议各地区全面准确完整理解贯彻中央关于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有关要求,更好地发挥财政金融的杠杆作用,增加政府投资,助力内需扩容。对于存量债务,建议进一步梳理统计融资平台各类存量高息债务,积极与各类金融机构对接,通过低利率、中长期的贷款进行有效置换,拉长债务期限、压减利率成本,以更长周期的债务接续到期债务,确保存量债务不暴雷,从而有效化解债务存量风险。同时,应对置换漏报的隐性债务前瞻性统计监测,一方面有效应对债务风险,另一方面待财政部有新的置换安排时,能提前摸清底数,确保这部分债务妥善处置。对于新增债务,要合理增加合规的融资平台债务,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保持政府投资强度。

二是优化债务投向结构。债务与资产是对应的,关键是债务形成资产的效率以及资产的质量,要使债务投资能够形成较高效率的资产。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规模已达到50万亿元,但惠民生、补短板、育动能等任务还很重,必须把“钱”特别是政府资金更好地用在发展紧要处,花在群众生活上。因此,建议适当放松总量约束,把债务管理重点前移至投向结构,引入专业的投资专家和业内人士参与项目评审,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加快资金下拨效率,强化中期监督和事后绩效评价,提升资产转化效率,盘活现金流。具体投向方面,将债务资金优先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算力中心、智慧城市等新型基建领域,以及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契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的要求。同时,聚焦民生短板发力,合理加大医养健康、教育托育等领域资金投入,通过“投资于人”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实现惠民生与促消费的有机统一。考虑项目的支出是分阶段分批次,针对前期部分项目存在资金闲置、部分项目缺乏启动资金的现状,建议推动地方新增债务资金统筹使用,避免出现有融资平台企业既在银行大量沉淀存款也有大量贷款的现象。

三是加快清理政府性拖欠企业账款。经济运行活力与民营及小微企业投资扩产意愿及能力密切相关。目前,全国各级政府都在扎实推进清理企业账款工作,但是“政府欠企业”“国有欠民营”“大型欠小微”等情况仍然存在,虽然涉及的总资金规模不大,但“被拖欠方”多数是产业链下游、议价能力弱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个别企业因政府性拖欠出现资金流紧张、融资缺口放大、经营成本上升等情况,既影响即期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由此带来的利税、创造就业等附加功能,也损害区域营商环境并导致企业“不敢生产”“不愿投资”。建议把清理政府部门拖欠企业、国有企业拖欠民营及小微企业作为解决“三角债”“连环欠”的重点,用好专项债券,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通过“政府苦一点”努力让企业特别是民营小微企业“活起来”。其中,对无分歧账款,坚决做到“应还尽还”“应还快还”;对有分歧账款,加快协商或司法工作进度,尽快打开相互拖欠的“第一环”。应督促国有企业强化社会担当,发挥好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作用,全面清查账款情况,尽快结算存量应付款项,以点带面,形成良好示范。同时,探索将是否新增政府性拖欠、存量拖欠化解效果等内容纳入巡视审计、纪检监督、组织人事等考察评估中,严防通过“大吃小”“强压弱”“官欺民”等方式掩饰拖欠、虚假偿还、边还边欠、此还彼欠等问题,切实以清理拖欠立信、以立信赋能发展。

四是进一步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与微观主体的债务风险不同,政府债务风险的本质在于举债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否可持续、是否能够全面覆盖举债成本,因此,政府债务风险既是发展问题,也是管理问题。建议进一步优化政府债务管理,在机制建设方面,更加注重健全覆盖债务举借、使用、偿还等各环节的全生命周期债务管理体系,既将还本付息规模、债务期限结构等指标纳入短期风险评估模型,又作为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必要考察变量,确保财政可持续性。在增量控制方面,建立跨部门联审机制,严格项目审批,对无资金来源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同时,对确有重大经济拉动作用的项目,要给予重点支持,避免举债在地区间“平均分配”“撒胡椒面”等情形。在存量盘活方面,应加快推进优化产业结构,特别是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向关系国家安全的关键领域集中,向大数据平台建设、公共服务质量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建设、前沿基础学科研究等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打基础、强保障、树支撑的领域集中,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配置效率和社会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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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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