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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青岛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水平成果奖培育基金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杨淑静   日期:2020年11月02日 18:32   阅读:1

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人文社会科学高水平研究成果质量,提升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的学术竞争力,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水平成果奖培育办法的通知》青大社科字〔20193号,现启动青岛大学2020年度人文社会科学高水平成果奖培育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申报办法:

1、申请者需填报《青岛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水平成果奖培育基金申请书》,《青岛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水平成果奖培育基金申请汇总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培育基金需满足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对成果的要求条件:成果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成果等级原则上应为“良好”以上;申报成果与已出版著作内容重复不得超过10%(提交重复率不超过10%承诺书);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通过答辩3年(含)以上,且内容有重大修改,与原文的查重率不得高于30%(需提交承诺书);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字数不少于20万字、不超过200万字;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不受理个人申报。

4、申报时间:各学院于20201116日上午11:00之前将纸质版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3份及加盖学院公章的《青岛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水平成果奖培育基金申请书汇总表》1份报送到人文社科处,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qdrwsk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淑静 电话:85957292

 

附件1:青岛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水平成果奖培育基金申请书

附件2:青岛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水平成果奖培育基金申请汇总表

附件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培育基金重复率承诺书

附件4:青大社科字〔20193号关于印发青岛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水平成果奖培育办法的通知

 

 

人文社科处

20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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