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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崔言民等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告
作者: 来源: 编辑:薛海峰 日期:2017年05月17日 09:33 阅读:1
根据《青岛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青大党办字〔2011〕21号)等有关规定,受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决定自2017年5月中旬起,对崔言民同志自2013年8月至2016年3月担任青岛大学校办企业集团总经理、安毅同志自2016年4月至2017年1月担任青岛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对相关重要事项进行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根据工作需要,对以上两名领导干部的审计分别委托山东利安达东信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我校审计服务机构库成员)、青岛振青会计事务所(我校审计服务机构库成员)组织实施。审计人员如下:
安虹(山东利安达东信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13687643129
刘伟(青岛振青会计事务所):15906396878
审计处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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