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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姜振家等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告
作者: 来源: 编辑:薛海峰 日期:2016年11月11日 08:46 阅读:1
根据《青岛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青大党办字〔2011〕21号)等有关规定,受校党委组织部委托,我处决定自2016年11月上旬起,对教务处处长姜振家等8名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关信息如下:
被审计人员
被审计的任职职务
重点审计的任职期限
审计人员(联系电话)
姜振家
教务处处长
2014.01-2016.03
谭丽雯(85953991)
张守珩
团委书记
李秀清
公共外语教学部主任
陈丽萍(85955860)
马波
旅游学院院长
房运琦
图书馆常务副馆长
张云(85955860)
葛兆富
综合档案馆馆长
张继顺
离退休工作处处长(离退休党委书记)
张 艳(85953195)
高红伟
数学科学学院院长
请有关单位(部门)、有关人员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审计处
2016年11月9日
电话:(86)-532-85951111
传真:(86)-532-85953085
校长信箱:xiaozhang@qdu.edu.cn
书记信箱:shuji@qdu.edu.cn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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