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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大党办字〔2009〕8号 (中共青岛大学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青岛大学委员会2009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   日期:2016年02月19日 14:14   阅读:1

扎实推进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加强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意见》,认真落实学习组织、集体研讨、个人自学、调查研究、检查考核、汇报通报等制度,推动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制定《2009年度党委(党总支)中心组和处级干部理论学习安排》,适时举办学习报告会。做好校直各党委(党总支)中心组理论学习年度考核。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调研工作,提高领导干部运用科学发展观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评选表彰先进党委(党总支)中心组、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

组织开展以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主要内容的党的创新理论宣讲教育活动,举办科学发展观报告会和“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抓好师生的理论学习,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宣传普及,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进课堂、进学生头脑。

二、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和普法工作

落实《和谐青大建设实施意见》。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推进文明校园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开展“文明窗口”和“服务名牌”创建工作,力争在文明礼仪、公共秩序、校园环境、规则意识、道德素养等方面实现新的进步,不断提升校园的文明水平。

组织师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围绕环境保护、礼仪推广、外语普及、社区服务等内容开展公益服务,培育师生的志愿意识、文明素养。以“感恩实践服务社会”为主题,组织教职员工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无偿献血、慈善关爱活动。暑期组织青年学生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和“四下乡”活动。

继续实施学校《“五五”普法规划》,3月份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12月开展“12·4”普法宣传日活动。组织开展法律宣讲、法治报告、法律知识进社区等日常普法活动,营造“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良好氛围。认真落实青岛市普法办《关于印发“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标准的通知》要求,做好依法治理工作。协助青岛市普法办、青岛市法学会开展法治宣传和理论研讨工作。

三、扎实推进大学文化和校园文化建设

深入开展大学文化建设,继续培育和弘扬大学精神,着力建设健康向上、特色鲜明、底蕴深厚、充满活力的大学文化,不断提升学校的文化软实力。论证、凝练学校精神,研究、确定校风、教风、学风。继续完善学校形象标识系统,修订《青岛大学视觉识别管理手册》,推进学校形象标识注册、保护工程。大力开展校训精神、校徽和校歌内涵的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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