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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关于规范招生宣传、严打虚假招生行为的声明

作者:刘伟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编辑:伍恒犁   日期:2026年06月18日 15:59   阅读:1

近期,正值高考录取与中考结束的关键时期,学院发现社会上部分机构及个人为谋取私利,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及学院前期发布的招生声明,继续在网络自媒体平台、社交群组及线下场所进行严重违规的虚假招生宣传。此类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招生秩序,损害了青岛大学及继续教育学院的社会声誉,更误导了广大考生及家长。

为正本清源,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现就学院招生工作及近期发现的典型违规现象再次发布如下严正声明:

一、关于近期典型虚假招生手段的专项澄清

经学院核查,以下宣传手段及话术均属欺诈,请广大考生及家长高度警惕,切勿相信:

1.冒用身份进行引流:部分机构人员擅自注册“青岛大学老师”“青大招办”等具有误导性的自媒体账号(如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等),冒充青岛大学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或继续教育学院项目老师。学院从未委派任何个人通过此类自媒体账号进行“线上招办”服务,所有非官方认证的“老师”账号均与学院无关。

2.滥用违规词汇进行承诺:严禁相信任何包含以下词汇的宣传标语:“提前招生”“自主招生”“面试入学(承诺免分)”“校招(混淆概念)”“低分入学”“不看分数”“计划外招生”“全日制自考本科(混淆学历性质)”“试点专业扩招”“捡漏本科”“专接本(违规承诺)”等。上述承诺均严重违反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政策。

二、关于青岛大学招生录取政策的严正重申

1.普通高等教育(统招)录取:青岛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政策,不存在“计划外”指标,不预留“内部”名额。所有录取工作均依据考生高考分数、志愿填报情况,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平台进行,过程严谨、透明、公正。

2.继续教育及职业教育项目性质:学院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职业教育培训项目,均属于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或非学历培训。此类项目不纳入普通高考统招体系,不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任何将此类项目宣传为“全日制”“统招”“第一学历”的行为均属虚假宣传。

三、学校官方信息发布与咨询渠道

1.青岛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录取结果及政策,请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或“青岛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qdu.edu.cn)进行查询核实。

2.继续教育学院所有招生政策、项目介绍、录取规则等权威信息,仅通过以下官方平台发布,请勿轻信非正规渠道信息:

官方网站:青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http://qucec.qd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青岛大学继续教育

咨询电话

招生管理办公室:0532-83781887

自学考试管理办公室:0532-83781876

教育培训中心:0532-83781867

出国留学中心:0532-83781870

学历教学管理:0532-83781872

雅思机考中心:0532-67789690

四、相关要求与法律追责

1.全院各部门、合作办学单位、校外教学点须严格遵守宣传管理规定,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规范宣传内容,全面禁用违规词汇,坚决杜绝夸大宣传、虚假承诺。

2.提醒广大考生、家长理性甄别网络信息,切勿相信“低分上本科”“内部名额”等不实说辞,谨防上当受骗。

3.如发现冒用学院名义、发布虚假招生信息等行为,可留存截图、聊天记录等证据,向学院举报。对于蓄意造假、恶意误导公众的机构及个人,学院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查处,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青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6月17日


责任编辑:杨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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