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16-10-31

    关于申报2016年青岛大学创新型教学实验室研究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6年青岛大学创新型教学实验室研究项目的通知
  • 2019-09-09

    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部)、直属科研单位、国家重点实验室及相关职能部门: 为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现将2019年秋季学期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时间安排:2019年9月10日至9月12日 责任单位:各学院(部)、直属科研单位、国家重点实验室 1.各单位组织对职责范围内实验室(含教学、科研、研究生教育
  • 2018-04-04

    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五一节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科研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18年清明、五一节假期间有关工作要求,为确保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现将清明、五一节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分管领导及实验室主任和相关管理人员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并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 2.放假前,各学院、各科研直属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
  • 2016-05-23

    关于申请2016年度教学实验室维修专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建设,保障学校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进行2016年度教学实验室维修专项的申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各单位按照自愿的原则,根据本单位内教学实验室维修改造的实际需求情况,以教学实验室土建、基础设施、配套用具等维修改造项目的方式进行申请。内容包括申请项目的必要性、方案、预算、联系人等。由各单位负责,按轻重缓急的原则汇总排序后统一申报
  • 2020-01-03

    关于做好期末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期末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直属科研单位、国家重点实验室: 根据青岛市环保局“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危险废物处置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危险废物的处置采用集中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置工作将于近期开展,具体时间等待处置厂家通知。 二、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各实验室,提前做好相关工作: 1.各实验室在危险废物分类
  • 2018-01-17

    关于报送2017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提交2017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17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2017〕73号)等文件要求,根据我校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7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写范围
  • 2021-07-12

    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期末实验室 安全检查及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医学部、科研机构、国家重点实验室及相关职能部门: 为提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期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现将2021年春季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
  • 2019-07-01

    关于做好2019年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暑期实验室 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直属科研单位、国家重点实验室: 为加强2019年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部署和
  • 2021-05-06

    关于做好省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及期中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省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 及期中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医学部、科研机构、国家重点实验室及相关职能部门: 为提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实验室运行安全,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进一步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属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1〕15号)文件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 2020-01-03

    关于做好2019秋季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 及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科研单位、医学部、国家重点实验室及相关职能部门: 为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现将2019年秋季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安全检查 (一)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时间安排:2020年1月2日至6日 责任单位:各学院、直属
  • 2019-09-25

    关于加强学习《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加强学习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部)、直属科研单位、国家重点实验室: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确保实验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现将实验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组织职责范围内实验室(含教学、科研、研究生教育等)加强就《易制爆
  • 2019-03-27

    关于易制爆危化品管理信息采集的通知

    关于易制爆危化品管理信息采集的通知   各学院、医学部、直属科研单位和国家重点实验室: 根据国家危险化学品管理相关文件和公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购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相关人员信息必须在“山东省公安机关危险化学品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易制爆等公安管控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按照 “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单位派专人在实验室
  • 2017-02-28

    关于举办“提升治理能力”中层干部读书班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校直各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加快我校“双一流”建设步伐,提升中层干部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充满学习热情和创新活力、具有实干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举办“提升治理能力”中层干部读书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读书班时间 2017年3月1日-2017年6月30日 二、读书班主题 本学期读书班主题是“提高大学治理能力 建设活力一流大学”。 三
  • 2016-05-25

    关于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颂歌献给党”合唱比赛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校直各党委(党工委、党总支):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讴歌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光辉业绩和伟大成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经研究决定,开展庆祝建党95周年“颂歌献给党”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及组队 (一)参加对象。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的党员代表。每个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必须参赛,不得缺席
  • 2016-05-18

    关于推荐山东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候选...

    各学院党委、校直各党委(党工委、党总支):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做好山东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鲁高工委通字〔2016〕3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推荐山东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候选对象。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优秀共产党员,重点从长期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中共正式党员中


共有 10,982 条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共有 733 页   当前第 550 页

欢迎关注青岛大学公众号
  •  

    电话:(86)-532-85951111

  •  

    传真:(86)-532-85953085

  •  

    校长信箱:xiaozhang@qdu.edu.cn

  •  

    书记信箱:shuji@qdu.edu.cn

  •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


版权所有 © 青岛大学                 鲁 ICP 备案 05001947 号 - 4         鲁公网安备 370212020008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