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坚持问题导向 强化内涵建设 加快推动学科建设实现新突破

作者:  来源:研究生院  编辑:王沛然    时间:2023-02-21    浏览:

校党委书记胡金焱在2023年春季学期中层干部学习研讨班的主旨报告中强调,要以“3+4”学科集群建设统筹学校学科布局,打造“高峰”与“高原”相结合的学科发展格局,实现存量优化、增量崛起;要构建比较优势,强化学科特色,推动学科建设上高峰、上高原;要补足补齐学科短板,推动学科平台建设实现新突破。胡书记对学科建设的深入阐述和具体要求,为学科建设指明了发展方向,明确了工作重点,提供了工作遵循。

校长夏东伟在2023年春季学期中层干部学习研讨班的专题报告中强调,要遵循“一流本科、一流学科、一流大学”的青大逻辑,做好规划定位、凝练方向、汇集队伍、建设平台等基础性工作,通过高质量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国际教育,实现产出标志性成果、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形成学术影响力。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的关键时期。2023年工作思路:按照“重点突出、精准施策、多点突破、精彩纷呈”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学科集群和学科交叉融合发展战略,聚焦学科建设体制机制创新,优化学科布局,提升学科内涵,加快推动学科建设实现新突破。

一、加快推进高水平学科建设

深入实施学科集群和学科交叉融合发展战略,重点建设“纺织+”“系统+”“医学+”3个高峰学科集群,加快建设“师范教育+”等4个优势特色学科集群,力争实现811计划新突破。

(一)完善学科集群建设机制。优化服务推进机制,强化协同联动机制,确保重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建立“因事给钱、因需引才、因任务给指标、因贡献给待遇”的资源配置机制,实施个人与团队、数量和质量、物的产出与人的产出、成果与成果应用相结合的学科集群考核评价制度。按照“一群一策”原则,明确“新能源+”等4个优势特色学科集群工作机制,定期研究推进重点工作。

(二)建立健全学科集群组织体系。制定专家委员会工作流程和议事规则,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学科集群建设和进展进行评估和指导。明确学科集群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工作职责,理顺内部工作机制。

(三)协同推进跨学科联合攻关项目。做好学科集群联合攻关项目遴选、立项和实施,建立以重大任务为牵引的跨学科联合攻关机制,培育大项目、大成果、大平台、大奖励。采用主建与共建、点将制和揭榜制相结合的方式,组建若干多学院联合、多学科参与、层次结构合理的交叉研究团队。

(四)扎实落实学科集群目标责任。组织制定集群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分层签订建设任务书,根据任务目标实施年度考核。建立集群建设动态督查机制,强化集群建设的过程管理。

(五)加快推进3个中心建设。统筹各类资源,汇聚多学科力量,联合共建纺织与先进纤维材料科创中心、复杂性科学研究中心、“医学+”交叉协同创新中心3个交叉研究平台。完成纺织与先进纤维材料科创中心和复杂性科学研究中心的物理空间调配和整体搬迁工作。打造学科集群的展示平台和宣传平台,强化学科集群的影响力和文化建设。

(六)大力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发展。出台《关于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创新的实施意见》,明确重点聚焦领域,布局学科交叉方向。依托学科集群建设,推动跨学科联合攻关,组建交叉研究团队,搭建交叉育人平台,举办交叉协同高峰论坛和学术沙龙,推进理工交叉、医工结合、文理交融。

(七)做好省“811”计划申报。根据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做好省“811”计划推荐工作,力争跻身山东省尖兵梯队培育学科行列。

二、优化学科专业结构

坚持“有所不为”,以学科专业目录调整为契机,实施新一轮学科专业调整优化计划,做好“加法”和“减法”,力争实现博士点新突破。

(八)做好新一轮学位授权审核。密切关注国家申报政策,科学确定申报方案,加大博士点精准培育力度,全力做好新一轮博士点申报工作。结合学校现有基础和未来发展需要,积极做好新增硕士点申报工作。

(九)启动现有学位点优化。根据现有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现状,适时开展学位点动态调整工作,撤销需求不足、水平不高的学科,增列学校发展急需的学科。做好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自主设置工作,按需开展交叉学科设置,增强学科专业对国家和区域需求的适应性。

三、强化学科内涵建设

以一流学科建设为牵引,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社会服务等学科建设核心要素,加大省“双高”和现有学位点建设力度,切实推动学科内涵提升。

(十)持续推进省“双高”建设。对标对表强化建设,做好任务分解和督导,定期梳理反馈建设进展,确保顺利通过中期和年度绩效考评,完成校内年度考评。

(十一)做好一级学科学科方向设置工作。按照方向选择“三要素”和“五依托”,组织做好学科方向凝练和备案工作,为人才引进和学位点建设管理的提供依据。

(十二)做好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组织完成14个学位点的专项合格评估和44个学位点的周期性合格评估,全面提高学位授权点建设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

(十三)做好学科评估结果分析和运用。做好学科评估和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结果深度分析,为学科建设与发展提供参考。建立基于评估贡献的经费分配机制,统筹用好学科建设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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